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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审判流程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9-05-14 10:33:05 打印 字号: | |

        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对审判流程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实现对诉讼中审判流程信息100%公开,并确保公开信息完整有效。自2018年9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开通以来,截止2019年4月30日,吉林市两级法院公开案件28129件、公开率达到了100%,有效公开案件24429件、有效公开率达到了86.84%,在全省法院地区排名第1位。在全省中级法院中名列前茅。为切实提升案件公开率、有效公开率等指标,吉林中院采取积极措施,规范审判流程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对案件规范公开活动监管。中院指定负责审判流程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对吉林地区法院未公开案件进行及时调度。一方面督导基层法院、中院部门对未公开案件及时排查问题进行公开,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华宇公司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同时,将相关数据查询统计方式、公开无效案件处理办法等指导手册及时上传法院内网,指导法官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吉林中院已协调处理6件未公开案件问题解决,确保从发现到排查解决时效不超2日。辖区磐石法院、桦甸法院、蛟河法院有效案件公开率均超过90%,且在全省基层法院中排名前10名。

        二是全面清理无效公开案件信息。针对在审判流程公开中存在的因缺少当事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导致信息无效公开情况。吉林中院在每周一统计当日两级法院无效公开案件情况,在吉林市审管办微信群、中院内勤工作微信群进行工作调度。同时,对存在案件无效公开较多基层法院、中院部门,审管办积极帮助分析情况原因,协调技术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在调度中院案件无效公开工作中,还对存在无效案件数量较多法官进行直接通报,要求法官必须对案件进行复核,切实起到监管职责。同时,还通过在案件评查环节采取工作提示等方式,严格规范案件的信息录入。

        三是积极开展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送达诉讼文书和公开庭审笔录等工作。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吉林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诉讼文书送达和公开工作,累计成功送达各类诉讼文书86件,占全省法院送达总数的62.32%。目前,吉林中院正在对诉讼中庭审笔录等诉讼文书公开工作开展测试。

        下一步,吉林中院将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对审判流程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案件规范工作,确保当事人可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及时查询案件进展和接收各类诉讼文书,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郭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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