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蛟河法院秉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对所审理的案件逐一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针对排查出的行业乱象,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铲除黑恶势力产生的温床,净化企业发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审理被告人郝某某、吴某某骗取某银行贷款一案中,我院发现该行在贷款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善问题,导致一些不法人员骗取贷款,特向该行发出司法建议,一是建议该行加强贷前审查,对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进行实地踏查、核查,避免因只书面审核带来的造假漏洞;二是建议该行贷后进行跟踪检查,根据贷后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早判断贷款人贷款目的,准确评估该笔贷款的风险,以便及早做出应对措施,降低风险;三是建议贷款分批发放,根据对贷后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判断后续贷款的发放与否,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
该行在收到我院司法建议后,及时进行认真自查,对微贷业务及其他贷款业务中可能存在的漏洞一一完善,并加强贷前审核和贷后跟踪工作,一旦发现存在违约风险,将立即暂停该类问题客户的授信额度。该行表示,我院向其提出的司法建议,为该行信贷业务的规范办理提供了法律参考,降低了贷款业务的潜在风险,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调查分析,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和企业实际状况,按照风险可控原则拓展业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加强案件排查力度,向存在问题的单位、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今年共发出司法建议3份。这一举措既加强了与各单位、部门之间的联动,又起到了治理行业乱象的作用,为服务企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证,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奠定基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实现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