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我院就审理孙某等涉黑案中干豆腐市场存在的监管问题,向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关于孙绍亢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司法建议书。
建议中提出,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丰满分局、龙潭分局、船营分局、昌邑分局等,在对本市豆制品、粉制品生产行业监管中,存在以下问题:
1、仅依举报执法。有关业主反映,多年从业中无被罚款和关停情况,而孙绍亢一伙成立中汇豆制品销售商店后,一经被孙绍亢一伙举报,即遭严厉查处,或高额罚款,或直接责令停产。
2、选择性执法。举报谁查谁,而对同样情况、同样性质的其他业户,则不作调查处理。
3、教条、刚性执法。经举报调查核实后,直接罚款或责令关停,没有注意到行业生存发展问题,未适当考虑保证企业生产之下的违法矫正(比如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这使得一些投资大的业户损失过巨,执法缺乏柔性。
4、船营区中汇豆制品销售商店作为豆制品销售业户,垄断经营、独占市场过程中,有关部门疏于监管,对孙绍亢等掌控下导致的干豆腐市场价格异常涨落无反应。
5、审理中,豆制品生产业户反映有外地大型豆制品企业向本地低于成本价格倾销产品,抢占市场。
司法建议发出后引起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近日,该局原物价局、工商局、食药监局法规处长共同来到我院扫黑除恶办公室,与本案主审法官蒲海东副院长就司法建议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三位处长详细询问了孙某进行垄断的形式、持续时间等问题,即时解释了有关问题产生的法律、法规、政策原因。复制了涉案商户名单用于走访调查。三位处长还表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院提出的司法建议非常重视,通过此次来院了解情况,进一步坚定了对涉案领域加强监管力度的决心,将马上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走访,及时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反馈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