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活动。以庭室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全院干警和员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的重要批示(181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以及其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
学习活动采取集体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各庭室负责人按照院扫黑办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时间,积极开展集体学习活动。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大意义有了明确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把握“三个结合”的现实意义,即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从而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学习活动,全院干警切实增强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和把握,坚定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认识基础和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