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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法院贯彻落实依法严惩方针 确保黑恶案件公正审判
作者:桦甸法院 王艳玉  发布时间:2019-04-10 14:58: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桦甸法院就王某某、唐某某、马某某、李某某、崔某某、战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空辩双方意见,了解情况,并开展了必要的庭审准备工作。

        由于该案证据材料较多,案件复杂疑难,因此审判员决定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就相关问题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会议中,审判员梳理归纳了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就不同的案件事实分别举证,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对双方无争议的证据予以固定和确认。同时,就该案的管辖、回避、是否公开审理、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逐项听取了双方意见,为接下来的开庭审理突出重点、简化程序和提高效率打下了良好基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桦甸法院沿着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路线,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召开庭前会议,明确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就相关程序性问题达成共识,为案件庭审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责任编辑:郭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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