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团建工作,推进机关团组织建设规范化标准化,4月2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吉林中院团总支委员会,五名年轻干警当选本届团总支委员会委员。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丽萍到会并讲话。市直机关团工委相关领导及中院机关党委委员出席大会。
上午9时,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市直机关团工委书记许晓敏首先宣读《同意成立吉林中院团总支的复函》,中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白岩宣读了《吉林中院团总支委员会选举办法》,并经大会表决通过。随后,经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程序参加竞选的13名年轻干警分别演讲,最终,通过全体团员投票、机关党委委员会集体讨论、大会表决等程序,选举产生了共青团吉林中院团总支委员会,新当选团总支书记代表团总支委员在大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选举结束后,政治部主任孙丽萍代表中院党组对团总支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当选委员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及时调整状态,迅速进入角色。要科学处理本职业务和团建工作关系,胸怀全局,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团内职责,为我院团建工作贡献力量;二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我。要适应新时代团建工作要求,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扩宽政治视野、提升履职能力,以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业务本领,影响和带动全体团员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三要勇于担当作为,创新开展工作。要认真学习研究团建工作,紧紧围绕党组要求和上级部署,认真谋划工作思路,凝聚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创新开展活动,使共青团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同时,希望全体团员珍惜工作机会,树立先锋形象。要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做一名脚踏实地、勇于拼搏的人;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做一名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人;要热爱生活、身心健康,做一名乐观向上、朝气蓬勃的人,以良好的职业素养、优良的职业品质、高尚的职业风貌,树立起青年团员先锋模范形象。
吉林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机关群团组织建设,坚持以党建带团建,积极为青年干警成长进步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每年都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文化活动,并通过审判业务、脱贫攻坚、团内创优和下派锻炼等载体,锻造青年干警职业品格,提振青年干警职业精神,彰显青年干警职业风貌,不仅使青年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也使机关团组织凝聚人、锤炼人、培养人、提升人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彰显,中院团组织先后被评为省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