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心对你们表示感谢,要不是你们,我们不知什么时候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啊!”近日,在吉林市昌邑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程兴国的办公室内,六名申请执行人领取到执行款后纷纷对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案件要从2018年初说起,当时,申请执行人冯某等人受雇于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洗涤行工作,后该洗涤行经营状况不佳而倒闭,冯某等人一直未能得到工资,不得已之下,向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洗涤行支付冯某等六人工资共计三万余元。裁决生效后,洗涤行并未履行义务,冯某等又向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程兴国立即前往洗涤行原经营地,发现该洗涤行已不再经营,只留下一台陈旧的洗涤设备,已经不具有拍卖价值,案件一度陷入瓶颈。这时,办案法官发现该洗涤行的性质为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规定,其经营者应该对该店的债务承担责任。程法官立即传唤该洗涤行的经营者高某,高某以自己无经济能力为由拒绝还款,而办案法官经过查询发现高某手机微信账户在2019年2月份的流水往来就有两万余元,据此判断高某具有偿还能力。办案法官对高某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并立即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起初,高某仍然负隅顽抗,但在执行法官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高某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由其家属将现金送到法院。至此,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威慑,成功执结了六起案件。
自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以来,昌邑法院执行局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涉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建立专项台账,将涉农民工工资等系列案件统一到一个执行团队集中执行,以最高院总对总查控为主,结合线下传统查控、被执行人周边调查等方式,加强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申报财产等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