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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法院:“七步”走好扫黑除恶之路
作者:舒兰法院 陈阳  发布时间:2019-02-26 09:37:27 打印 字号: |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意义重大。为做好扫黑除恶工作,舒兰法院多角度切入,多措施并举,扎实落实扫黑除恶攻坚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多次会议,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市委政法委和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方案,制定并细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做好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充分准备。

        (二)密切关注动态,引导正确舆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加强配合,妥善处置和引导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重大舆情,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引导舆论正确方向。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案件,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依法公开审理过程和宣判结果,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工作措施到位,保证有序进行。成立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领导机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各庭室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打击行动组、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三个专项工作部门,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打击力度到位,保证办案质量。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安排两名政治素质高,刑事审判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刑事审判庭正、副庭长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案件的审理工作,安排两名干警专门负责处理扫黑除恶日常事务。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审判质量。

        (五)部门协作到位,深入细致排查。组织刑事审判法官对近三年来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同时也将案件排查表发到民事庭、行政庭、执行局等部门,对可能存在的“套路贷”、虚假诉讼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排查,工作中发现黑恶势力隐患,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报市中院和我市扫黑办。

        (六)后勤保障到位,加大设备投入。为更好地查清涉黑涉恶案件事实,方便证人出庭作证,保证证人人身安全,我院单独设立了扫黑除恶办公室,专门购置了彩色复印、打印传真一体机,配置了卷柜等用品,并采购建设隐蔽作证室的相关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

        (七)沟通协调到位,做好信息报送。一方面加强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的联系,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针对性,一方面做好每月扫黑除恶案件线索排查台账及案件审理情况台账的报送工作,确保法院审判的涉黑涉恶案件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对于已宣判的案件,及时做好信息宣传报导工作,树立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公正形象,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心理震慑,以更广泛的司法公开赢得群众的支持。

责任编辑:郭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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