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言而喻。近年来,我市金融类案件大幅攀升,金融行业诉讼风险不断增大。仅2016年,全市法院共完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1455件,涉诉标的达15亿余元。如何防止借贷纠纷、保障贷款安全,实现金融机构的良性发展,为地区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在寻找司法服务金融的最佳结合点。
2016年,为发现总结类案的共性问题,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将调研的方向确定为金融类案件。
课题组在走访金融机构、梳理多年类案以及与审判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形成了两份调研报告——《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常见风险与防范》和《民间借贷常见风险与防范》。
这两份调研报告引起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打开了该院主动作为、服务发展的一扇窗户,更是因为它们为该院“通过提升审判质效为我市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基调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现实依据。此后,该院服务金融的一系列机制、制度相继建立起来:开通金融案件“绿色通道”;构建长效联络机制;针对敏感性、群体性、连锁性的金融案件,建立联动预警机制等。
2018年8月30日,市金融办、20家银行的负责人受邀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法官们就如何防范金融借款风险再次进行了零距离交流。说是再次交流,是因他们中的大多数已不是第一次参加法院组织召开的目的如此明确、主题如此鲜明的座谈会。早在2017年5月,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市金融办和各金融机构召开“司法服务金融”座谈会。在会上,该院相关负责人结合近几年涉金融案件审理情况,向金融企业通报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常见风险。院长姜富权与银行负责人面对面坐在一起,问需求,解疑难,向金融机构传递了司法服务金融的真心诚意,搭建起法院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认为,发生金融借款纠纷诉至法院也只能是亡羊补牢。他们延伸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堵住漏洞,可以实现防患于未然。现在,我市很多家银行都保存着一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常见风险与防范》意见稿。这份被很多银行负责人视为“高质量的”法律指导意见稿,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通过梳理涉金融商事案件,对近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金融机构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总结形成的一份以案释法指南。银行的负责人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总结的这份防范金融风险的‘秘笈’非常适用,特别是以案说法的方式,使我们防御风险更有针对性。”在此基础上,该院发挥沟通平台的作用,将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突出的共性问题,及时向金融机构反馈;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做出风险提示;建议金融机构完善内控机制,有效降低诉讼风险等。
2018年7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专业审判合议庭,使金融案件的审理步入专业化轨道。专业审判合议庭成立后,在集中把握金融案件动态、统一裁判标准,特别是高效为涉诉金融企业提供法律保障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出色。
时间就是金融企业的效益。为提高审判质效,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加压力,借鉴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果,对金融类案件的审理实施繁简分流制度。金融类案件进入立案程序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会被标上速裁标注。立案时未标注为速裁的,如果法官在审理中发现符合速裁标准,报庭长审批后即时转为速裁案件。速裁案件的审理期为一个月。繁简分流是法院依法为金融企业释放的最直观的服务红利。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主动作为延伸服务,建立专业审判庭提高审判质效,自加压力缩短审判期限……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不仅如此,他们还加大对法官培训的力度,让学习成为常态。所有这一切的共同目的是,提升司法服务金融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的振兴发展扛起一份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