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司法公开
吉林中院采取信息技术监管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审管办 王彬  发布时间:2019-01-09 13:49:05 打印 字号: | |

        2018年末,最高法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发布了“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抽取160家法院(含32家高级法院、32家中级法院和96家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评测,并首次定向对裁判文书上网及时性进行了分析。吉林省内被抽取的3家法院(1家中院、2家基层法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有效落实对裁判文书上网及时性的监管,对标先进法院成功经验,吉林中院与聚法科技公司合作,充分利用大数据模型分析的方式,对吉林中院在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作出的裁判文书,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上网的4006份上网文书情况,通过数据工具进行分析,提交专项报告。

        根据报告,统计区间内吉林中院上网裁判文书4006篇(其中诉讼文书3470篇、执行文书536篇),公开不上网裁判文书信息296条,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了97.49%。上网裁判文书覆盖了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所有的文书类型。

        通过对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分析,上网时间与裁判文书落款时间间隔在30天以内上网文书有2953篇,占73.71%;作出当天即上网的文书11篇,占0.27%;作出第二天上网的文书47篇,占1.17%。在裁判文书上网率、文书上网及时性方面均达到了最高法院、省法院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考核要求。

        近年来,吉林中院持续开展文书上网规范化实践。一是强化对文书质量监管。通过购置智能文书校对、文书上网屏蔽等文书上网辅助系统,设定专门文书校对人,定期开展“好文书、差文书”评选等活动,全面监管裁判文书质量。二是加强文书上网及时性监管。坚持文书上网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在月末、季度末、年末等考核节点开展集中调度。同时,严格裁判文书上网、不上网流程审批,确保生效判决在7日内全部上网公开。三是强化对文书上网数据分析利用。定期开展裁判文书上网专项统计分析,对文书上网数量、文书上网率、不上网文书公示、文书上网“双百”核查情况等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分析。通过对裁判文书上网问题的梳理,不断规范优化文书上网流程、加强监管考核力度,确保了裁判文书上网常态化开展。

        下一步,吉林中院将继续做好上网裁判质量和效率监管工作,继续探索与科技公司合作方式对公开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确保各项管理措施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郭振雨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