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王某等三人恶势力集团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提出犯意,与被告人尹某某、张某经事先预谋,形成一股以实施敲诈勒索为目的的恶势力,采用驾驶车辆撞击“黑”出租车碰瓷的方法,利用对方司机不敢报警的心态,诈取钱财。以王某为首的三人恶势力集团先后作案八起,敲诈八名被害人总计数万元,对被害人杨某某等人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三名被告人在较长时期内互相勾结,反复实施犯罪活动,可认为渐已形成恶势力集团。依法对三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不等的刑事处罚。
鉴于本案三名被告人暴力侵财的行为十分恶劣,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威慑效果,法院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宣判,并全程在新浪网进行同步直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该案件各被告人已认罪服法,案件已审结完毕进入执行阶段。
对于本案中出现的出租车行业套牌运营现象严重的情况,船营法院已就该问题形成《关于对套牌运营车辆进行清理整顿的司法建议》,函送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林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目前《吉林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关于对船营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复函》已至船营法院,在复函中明确提出了对套牌车清理整顿的方案。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船营法院始终以审判为核心,发挥审判职能,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为还江城一片蓝天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