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舒兰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惠亚君等十人涉嫌妨害公务、破坏生产经营、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惠亚君等十名被告人及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以被告人惠亚君、惠亚臣为纠集者,以被告人惠亚城、张永凤、王志财、奚桂茹、刘玉侠、李润梅、张玲为骨干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谋取私利长期对抗国家清收还林政策,无视国家法律,多次以暴力方式在舒兰市吉舒街十里村三道屯实施妨害公务、破坏生产经营、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提请以妨害公务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惠亚君、惠亚臣、惠亚城、王志财、张永凤、奚桂茹、刘玉侠、李润梅刑事责任;以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于跃林刑事责任;以妨害公务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张玲刑事责任。
院党组高度重视本案的庭审工作,制定了工作预案,加强对相关部门调度,以确保该案审判工作万无一失。开庭审理过程中,充分保护了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做到及时休庭,及时为被告人提供饮食和饮用水,并有120救护车全程陪护。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三名证人出庭作证,惠亚君等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惠亚君等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家属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对此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