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蛟河市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严格要求,围绕“四个到位”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一、提升政治站位,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年初以来,蛟河法院先后多次召开班子专题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及全院干警大会,认真贯彻传达省委、吉林市委及蛟河市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努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韩继伟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蛟河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方案》,明确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指导、检查和调度。全院上下树立“一盘棋”思想,在注重发挥刑事审判庭职能作用的基础上,法警大队、办公室、干部科等部门各尽其责通力配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营造舆论氛围,确保宣传教育到位。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蛟河法院采用了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上级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指示精神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通告等;利用高铁站、商业街及法院的电子屏幕,不间断的播放精短简练、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组织干警上街发放传单、张贴通告、在法院门前悬挂横幅、设立举报箱,方便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在送达、执行工作中向当事人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动员当事人及家属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将送法进校园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相结合,不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又宣传了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危害进一步加强了师生家长远离黑恶、预防犯罪的意识,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人心,有效推进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三、深入村屯派驻,确保走访排查到位。
为确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留死角,蛟河法院主要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深入村屯,走进农户家中,与农户进行座谈,了解和掌握扫黑除恶进程和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村内悬挂条幅、村委会播放广播、印发宣传单等方式,针对农村黑恶势力,重点打击,逐个排查,认真梳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不违法,自觉抵制黑恶势力。此外,蛟河法院还派出了驻村工作队,协助村内扫黑除恶活动的顺利开展。
与此同时,蛟河法院组成督导组,由院长韩继伟带队,分别对水利局、松江镇、民主街、河北街等四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导走访。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随机入户抽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部门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为促进全线全员摸排线索,蛟河法院对近三年已审结的诈骗、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刑事案件、民事民间借贷案件以及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排查,从中挖掘涉黑涉恶线索。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现已排查出线索45条,其中刑事5条,民事40条。
四、保持多措并举,确保审判工作到位。
一是强化团队建设,提升审判能力
蛟河法院选取4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审判工作,严格规范审理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并出台了一系列规程,如《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流程》、《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庭前会议规则》、《法庭调查规程》等制度,明确执法标准,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二是提前介入案件,将审查关口前移
多次参与扫黑办组织的案件联席会议,提前梳理相关证据,引导收集固定证据,把握案件重点,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坚持依法审理,增强打击力度
蛟河法院坚持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严把涉黑涉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依法审理、量刑适当。目前共受理涉恶案件4件,已经全部审结。
其中2件涉恶案件由专人进行审理,当庭宣判,主管院长、庭长全程跟踪指导,并及时向吉林中院、市委政法委进行汇报,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进行了网上直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指定辩护兜底,加强司法人权保障
对于涉黑涉恶案件,若被告人未聘请辩护人的,法院将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目前所审理的涉恶案件实现了辩护全覆盖,确保每一名被告人的权利都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提升案件的息诉服判率。
总之,蛟河法院将在市委和政法委的领导下,明确职能定位,强化职能作用,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干劲、更强的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依法、准确、有力惩处各种涉黑涉恶犯罪,为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