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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动员 再部署 再落实--永吉法院三项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永吉法院 杨茜  发布时间:2018-12-27 15:53:45 打印 字号: | |

        12月27日下午,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结束后,永吉法院立即行动起来,以通过召开推进会、组织知识考试、开展理论组中心学习等三项举措,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

        召开推进会议,迅速贯彻落实。为更好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永吉法院结合近期县委对扫黑除恶工作要求,统筹召开本院推进会议,对扫黑除恶进行思想上的再动员、工作上的再部署、任务上的再落实。会上,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田鸿润组织干警一同学习了《扫黑除恶线索排查方案》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方案》,并通报了扫黑除恶案件审理情况;党组书记、院长徐敏波从政治站位、扎实有效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及加强对外宣传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要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坚决打好这场主动仗。

        组织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成效。为检验全院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学习成效,切实提高干警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该院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重大意义、打击重点范围等内容,以考促学、学考并进。通过此次考试,检验了全院干警对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帮助干警查找了自身在应知应会知识内容上的短板与不足,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开展中心组学习,身先士卒做表率。为发挥班子学在前头、做在前头的表率作用,院理论中心组组织扫黑除恶专题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卢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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