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最高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三年来在吉林省高院的统一指挥和吉林中院的正确指导下,磐石法院举全院之力、全员之力,勠力同心,向解决执行难全面宣战。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省市法院相关工作精神和要求,磐石法院突破执行难点,探索执行团队工作新模式,创新推出执行悬赏险新方法,坚决兑现生效法律裁判文书,取得一定成效。
推行悬赏执行制度
2017年,磐石法院创新执行方式,率先制定出台了《磐石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办法(试行)》,对于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并据此线索取得执行效果的,给予举报人一定悬赏金。同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以保障悬赏执行制度落到实处。
执行悬赏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共发布执行悬赏6件次,其中提供被执行人下落5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1件。2018年8月,我院根据举报线索成功抓获一名“老赖”,执行完毕2件积案。举报“老赖”者获万元赏金,我院首例悬赏执行“开花结果”。被《中国法院网》、《中国法制网》、《新浪网》、《北方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