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建萍到舒兰市吉舒街道曙光村,对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进行现场踏查,并在田间地头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圆满解决矛盾纠纷,赢得了在场群众一致好评。
舒兰市吉舒街道曙光村村民王某与许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王某主张双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重合问题,而许某不认可此主张。基层法院一审判决后,王某不服判决结果,向吉林中院提出上诉,二审案件由吕院长承办。吕院长认真查阅卷宗后,认为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活来源,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矛盾冲突,影响村民和谐关系。人民法院应坚守法律事实,保障好民生,让老百姓实实在在体会到法律的公正。
为化解双方当事人纠纷,吕院长亲自到承包土地现场进行踏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和村委会在田间地头开展调解。她手里拿着双方的土地承包合同,头顶烈日走到田间,根据村里和双方当事人指认的土地四至,对照合同中标明的土地四至,现场对双方争议土地进行了实际测量。并针对焦点问题,与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明法律,耐心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握手言和,与村委会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
矛盾化解后,王某握着吕院长的手,感激地说:“没想到法院的领导会亲自到农村来,走进满是尘土的庄稼地,现场核对土地四至,察看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我们真是遇到了为民做主的好法官、好领导。”
在旁围观的群众也表示,通过旁听法官调解案件,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和做人处事的道理,受益匪浅。同时,也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了一定了解,法院同志办案认真负责,这样的法官我们群众认可。
在回城的路上,吕院长边擦拭着身上和鞋上的尘土,对同行的年轻法官说:“老百姓的事没有小事,咱们看只是一垅地,一分田,对老百姓来说却是命根子。我们到农村来虽然奔波辛苦,但也闻到了泥土的芳香,接受了炎炎烈日的洗礼,更重要的是解决了老百姓的纠纷,让司法为民的精神深入人心。”
这是吉林中院落实司法改革,推进院领导带头办案的一个缩影。院领导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案情,现场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较好地发挥了带头办案的示范表率作用,有利于带动全院干警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吉林中院按照省委、市委部署,积极推进作风大整顿的深入落实,要求全体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全面推进法制社会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