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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他们”在地下室破解执行难
作者:舒兰法院 陈阳 霍帅  发布时间:2018-08-15 16:00:14 打印 字号: | |

8月14日,天空下着小雨,舒兰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准备开展一轮执行行动。

9点整,执行干警赶到舒兰市站前街,依法一处400余平方米商业用房进行强制腾迁,由两名执行局领导带队,出动法官助理6人,法警4人,车辆三台,邀请舒兰市南城派出所工作人员参与见证。 

本案为王某与林某腾迁案,双方因租赁合同履行矛盾激烈,均多次上访。进入执行程序后,舒兰市人民法院依法发出腾迁公告执行人员多次实地查,陈刚院长参与研判案件,先后制定多套执行方案,但被执行人抗拒腾迁。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林某年事已高,强制执行可能对其精神上有较大刺激,社会效果不佳。经沟通申请执行人对此表示谅解案件延期一个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世。见此状况,法果断做出处置,及时履行法律程序,依法送达腾迁传票 

由于延期执行,天气已进入雨季,且站前楼年久失修,加之执行的是地下室,通往商业用房的楼梯狭窄并多处漏雨,进入房内的门早已布满铁锈,无法打开。无奈,执行局干警合力将门强力拆除,清除障碍物后进入房内。在巡视完房内设施后,依照执行预案,执行干警对房内物品进行清点。 

然而,屋内杂乱又昏暗,干警们清点起来十分困难,地面的积水和铁钉更是给大家行动增添了阻碍。多次确认后,干警依法做好登记签字工作,待所有物品被清理、查验、转移走后,商业用房彻底腾空,至此,本案彻底终结。

舒兰法院注重执行措施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仅及时将案件执结,更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扩大了执行效果的宣传,彰显出法律的威严。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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