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蛟河市法院六举措应对“执行难”工作
作者:蛟河法院 曾瑞刚  发布时间:2018-08-08 15:53:16 打印 字号: | |

针对当前“执行难”现状,蛟河市法院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

一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尤其是积极协调借助公安技术手段查找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的失信老赖,重点加大对拘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

二是创新执行方式和方法。充分利用 “总对总”查控系统,有效破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难题。积极开展网络拍卖工作,有效解决传统拍卖久拖不决、贬值贱卖的难题。有效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平台作用,实现了对话、录音、录像以及执行人员的位置同步传输、实时远程指挥的同步进行,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取证难”、“沟通难”、“监督难”等难题。

三是审判要为执行创造条件。审判要兼顾执行,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要积极采取,以使裁判后的案件能得到顺利执行;能在审理过程中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即时履行义务的,要积极调解,以减少执行案件。审判人员要努力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防止法律文书说理不清、文字表达发生歧义而给执行工作带来麻烦。

四是不断规范干警执行行为。制定完善《执行案款管理若干规定》等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按照省院颁布的《七条禁令》、《八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执行行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执行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执行干警面对新情况的应变能力和对执行案件的驾驭能力。

五是加大执行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借助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特别是官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工作,既要把执行干警辛苦付出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呈现给广大群众,更要强化对执行不能案件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看待、理性认识“执行难”。

六是形成破解“执行难”社会合力。及时主动向市委、人大及吉林中院汇报执行工作,主动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在涉机关单位执行案件上给予支持。组织召开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会议,在全社会形成了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法院负责、各部门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并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赵艺潞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