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昌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直在探索新方案、新举措。在以往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名下只有车辆财产信息的情况下,法院往往只能查封车籍而无法实际控制车辆,这就导致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处理,从而影响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实现。
为解决这一问题,昌邑区人民法院与吉林市交警支队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交警支队利用现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协助拦截查控被法院查封的车辆,有效解决法院强制执行时,财产、人员难以查找控制的困难,极大增强了法院执行的威慑力。
目前,昌邑区人民法院已经发布了《关于交警部门协助法院扣押被执行人机动车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对交警部门协助法院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的具体工作程序进行规范,该文件规定,法院依法查封车籍后未能实际控制的车辆,可以联系交警部门进行布控,一经发现,交警部门将与法院执行部门取得联系,人民法院执行部门责任法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车辆查控现场,对车辆进行扣押,对拒不配合扣押的当事人,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