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昌邑区人民法院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力确保“三个90%”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发挥好“领头雁”作用,主要领导直接抓。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光担任组长,副院长刘军、执行局局长王乃彬担任副组长,多次召开执行工作调度会,分析判断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形势,对执行重点案件进行调度、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谋划推动下一步工作。
发挥好“指挥部”作用,牵头抓总,发挥协调领导的作用。明确领导小组在方案制定、案件指导、个案督办、问题会商、监督检查、通报问责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协调、联络沟通和情况分析汇总,对执行情况进行每周通报,确保全体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班子成员齐上阵。为整合、汇聚全院全员的力量和资源,实行领导包案,对执行案件进行分流,由党组成员包案400余件,带领团队攻克重点案件,
为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做出了良好示范,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