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船营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全力配合,给予我院最大的协助与支持,使我院干警在执行车辆扣押行动中取得圆满成功”。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经过现场严密处置、多方协调沟通,成功协助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异地执行一起案件,受到岳麓法院执行人员一致称赞。
2009年4月,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北京公司)租给陈某某、黎某某总价值1800余万元的混凝土工程用车,约定陈某某、黎某某每月支付租金,远大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对陈某某、黎某某履行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陈某某、黎某某并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引发矛盾纠纷,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令远大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陈某某、黎某某支付拖欠款项。进入执行程序后,远大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陈某某、黎某某并未履行法律义务。
7月6日早8点,岳麓法院执行局一行7人来到船营法院执行局,请求船营法院配合其查扣远大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陈某某、黎某某租赁的工程车辆。接到求助后,船营法院执行局当即指派王新颖法官带领16名精干警力,赶赴远大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过程中,陆续有人前来阻挠,王新颖法官按照工作预案,分派法警维护现场秩序,并向情绪激动的工人宣讲法律,终使现场慢慢恢复了平静,执行渐渐恢复正常。但随后双方就修车费用产生较大分歧,致使查扣过程一度陷入僵局。得知这一情况后,王新颖法官会同岳麓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反复沟通协调,促成双方达成统一意见,中联北京公司当场支付修车款11万元,使得查控得以顺利进行。下午1点40分许,成功将13台车辆扣押。
长期以来,船营法院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多次协助兄弟法院开展异地执行工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