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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简报(2018年第10期)
作者:吉林中院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8-07-05 11:46:23 打印 字号: | |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2018年第10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编     2018611

 

吉林中院采取有效措施

提高电子卷宗自动归目成功率

 

按照吉林中院开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总体部署,为有效应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自动归目功能,有效解决识别过程中对手写材料、非制式文档等部分当事人提交证据类材料内容识别率较低,不能归目或归目类别不准确的实际问题,实现全面提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效率目标。

吉林中院通过与华宇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允许华宇公司技术人员对部分不能自动归目或归目类别不准确的电子卷宗材料,通过深度分析和软件智能学习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归卷宗材料自动归目识别率和准确率。截止6月上旬,吉林中院已陆续提供了100份电子卷宗样本供华宇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操作。通过技术手段有效解决了不能自动归目和归目类别不准确的问题,电子卷宗识别率从原来的70%左右提升至95%,准确率由原来的80%提升至100%。对我院在诉讼档案管理中自行增加的《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等内容都能准确识别并自动归目。

通过电子卷宗自动归目功能,极大提高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效率,在确保电子卷宗材料扫描完整前提下,应用自动归目,仅需10分钟左右即可完成对电子卷宗的OCR智能识别和自动分类归目,为下一步法官应用电子卷宗开展深度应用打下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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