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工 作 简 报
2018年第8期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编 2018年5月24日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完成电子卷宗目录优化调整工作
根据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为有效解决办案系统中电子卷宗目录排列顺序和名称与实际归档卷宗存在较大差异问题,吉林中院启动了电子卷宗目录优化调整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
根据试点任务推进,在工作开展中发现办案系统中电子卷宗目录内容、排列顺序均与实际纸质卷宗归档情况有较大差异,为确保电子卷宗向电子档案的转换正常,确保电子卷宗与归档纸质卷宗完全一致。中院审判管理部门及时启动电子卷宗目录优化调整工作,向各相关业务部门征求意见。中院各业务部门及时组织本部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从事卷宗装订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书记员认真研究不同案件类型、不同审级电子卷宗的归档内容,向审管办提交了电子卷宗目录材料标准名称和排列顺序工作建议。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对刑事、民事、行政、赔偿四类案件,以及一审、二审、再审、申诉四类审级,覆盖所有诉讼案件电子卷宗目录内容和排列顺序的梳理。同时,为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和信访监管工作,将立案部门制作的《电子送达同意书》、《地址确认书》,信访部门制作的《案件信访风险等级评估预防表》等一并纳入电子卷宗归档范畴,整理形成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目录细目》。将在近日下发各业务部门,并提交华宇公司在系统中进行修改调整。
同时,为有效解决在电子卷宗自动归目工作中,存在的扫描电子材料无法自动归目和归目类别不准确等情况,其中无法自动归目内容主要为当事人提交的非制式证据类材料、手写诉讼材料等内容。经中院与华宇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拟由华宇公司提取部分未能识别自动归目的电子卷宗材料进行深度分析测试,确保电子卷宗自动归目识别率明显提升,此项工作预计在6月中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