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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法院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8-06-29 13:43:27 打印 字号: | |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7年以来,经过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我市法院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已形成一套可复制、可借鉴的“吉林经验”,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先进单位。这是记者6月13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改革部署,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2017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在全国相关法院开展试点。我市在没有被确定为试点法院的情况下,不等不靠,主动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先行开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申请得到批准。全市两级法院同步推进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通过一年多的改革实践,我市两级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了以繁简分流为前提,以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为原则,以必要的庭前准备为基础,以庭审实质化改革为重点的“吉林模式”。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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