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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公示】关于丛永付等61名罪犯减刑、假释建议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27 09:15:29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向本院报请丛永付、李培红、薛志强、李元虎、田军、燕建伟、张胜利、王勇、王旭、刘国红、苏炜、张景森、张健、周林钢、王俊杰、王俊清、徐世林、吴鹏、张忠革、宋立宝、王彦武、赵志刚、赵琦、庄大鹏、王树森、陈鹏、郭兆辉、孙积昌、马冠宇、田洪心、于海龙、张元森、田忠举、赵永峰、栾翀、李豪、郭利民、孙伟、陈汉青、周福珍、黄志伟、王金全、董明、刘海洋、董志强、李金成、崔宇、林森、吴春雨、周健邦、李金龙、栾风林、王沛、丛天威、张雪松、赵宇、姚爽、王喜龙、于洁权、吴云龙、毕锋巍、61名罪犯减刑、假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拟裁定对其进行减刑、假释。

详情请访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审务公开下减刑假释栏目下

公示期限为: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4日止。

如对减刑、假释人员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用书面形式投入人民法院举报信箱,或拔打举报电话:0432-63070608。(人民法院将对异议人信息予以保密,保障异议人的合法权利。)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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