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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2017年11月30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6-26 16:29:47 打印 字号: |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吕建萍  

2017年11月30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11月28日,最高院与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召开视频工作会议,会议部署在全国十四个省市自治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我省被确定为试点省。为落实视频会议精神,下面,将我市法院这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方向,向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做个通报。

一、道交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的背景及总体思路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也称为道交一体化或网上一体化改革。是我市法院今年重点推进的司法改革措施。推进这项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互联网+”的战略布局的需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是预防和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机制,是加强电子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公正高效维护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重要手段。年初以来,我市法院借鉴“余杭经验”,结合吉林地区道路交通纠纷案件审理实际,在市委政法委主导下,基于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释放法院司法资源,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方式,开辟社会治理全新渠道的总体设计,提出我市法院道交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的总体构想。

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是在整合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法院、保险行业协会、司法鉴定机构等多部门力量,在实现公安交警部门道交事故责任认定网上数据对接后,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调解司法确认、伤残鉴定、在线诉讼、立案审查、诉讼费缴纳、在线视频开庭、一键理赔等纳入平台,推行道交纠纷人民调解及保险行业调解前置,全程网上处理,在线鉴定等举措,着力破解理赔难、程序繁琐等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诉累。

二、道交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的必要性

当前,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量增长较快,其中道路交能事故纠纷增速十分突出。众所周知,因道路交能事故引发的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各方当事人矛盾激化,因涉及司法鉴定造成案件审理周期较长,当事人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部分当事人因此影响后续治疗,造成身心更大的伤害。吉林地区两级法院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证据规则亦未做到完全统一,一定程度加大了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员额制实施后,审判力量相对减少,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凸显。鉴于以上原因,吉林中院党组决心通过网上数据平台,进一步统一赔偿标准与证据规则,整合社会多方力量参与道交纠纷诉前调解,融合智慧法院建设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利用互联网模式,以司法审判为保障,以类案同判为基础,以大数据为纽带,联结公安、保险、司法行政等部门设立道交事故调解处理中心,依托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引导诉争双方在人民调解及保险行业调解的主持下,通过平台发动司法鉴定、计算理赔数额、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从而全面方便群众诉讼,强力化解道交矛盾纠纷,解决人民法院“案多人少”问题,以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道交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的进展

道交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改革,在市政法委协调下,2017年10月16日,市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发《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意见》。该《意见》明晰工作流程,明确部门职责,为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2017年11月起,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立调解工作室;市司法局向各调解工作室派驻道交纠纷调解员;市保险行业协会委派业务人员进驻道交事故调解工作室;各基层人民法院在市中院指导下,统一道交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配备必要设施,购买软件,当前,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已于各县、市(区)全面上线运行。

纠纷的化解,司法公信力的提高,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富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吉林地区两级法院将主动担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道交一体化”改革的推进与落实。在此也恳请各新闻单位并通过你们向社会各界予以宣传,积极通过“道交一体化”网上处理平台,参与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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