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期,三角债务关系频繁出现在法院的执行工作环节之中,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往往又是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近日,永吉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就碰上“三角债”案件,通过采取“连环执行”措施,使相关案件合并执行,取得较好效果。
被申请执行人解某因村里修河堤时保留的三根水泥管放置问题与申请人薛某发生争吵,继而上升为肢体冲突,冲突中薛某被解某用石头砸伤。经法院审理判决,解某赔偿薛某3820.82元。但解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判决,薛某申请对其强制执行。
在多次与解某联系要求其履行判决无果后,执行干警前往解某家中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不料,执行过程中遭到解某母亲激烈反抗,甚至扬言要去法院门口喝农药自尽。她向执行干警哭诉:我老伴被撞瘫在床,王某还欠我们家30多万元,你们咋不执行?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决定将王某找来进行三方的合并执行。在认识到法院执行威慑力后,王某当即支付4000元的赔偿金,并表示愿意与解某达成下一步的还款计划,早日还清欠款。通过执行法官的细致工作,让解某母亲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她将刚收到的赔偿金当场交付薛某,使一起“三角债”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