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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清晨“亮剑”抓“老赖”
作者:直播江城 琨悦 王鹏 报道  发布时间:2018-06-01 15:23:26 打印 字号: | |

来源:直播江城

老赖,专指那些欠别人钱然后找各种借口迟迟不还的人。让“老赖”还钱是法院执行的一个难题。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5月23日,蛟河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 30余名法官和干警清晨集结,展开拘捕行动,历经6个多小时,深入当事人家中查找20名被执行人,其中5人被刑拘,“亮剑”行动取得初步效果。

清晨五点,很多人还在梦乡,而在蛟河法院的广场上, 30余名法官和干警已经整装待发,他们兵分两路,分别对天岗镇和漂河镇20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记者跟随十多名执行人员首先来到事前已踩点过的一家石材厂,执行法官出现的时候,高某还没有起床,面对眼前的法警以及法官出具的文件,只得穿好衣服跟随上车。据了解,被执行人高某借款9万多元未还,被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高某仍未自动履行判决义务,经申请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蛟河法院执行局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随后,执行法官一行人又来到天岗镇大桥村,经过前期摸排,执行法官确定被执行人依某近期在这里居住,但是执行法官来时,却无人应答。经过询问周围邻居和该石场工人,了解到依某为逃避执行责任,经常早出晚归,行踪不定,为此,执行法官在依某的门上张贴了传票,让他按时到法院报到。

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猛:今天天岗镇的案件,一是被执行人难找,二是财产难以处置……

随后,一行人又来到天岗镇 “老赖”隋某的家。据介绍,被执行人隋某借款两万余元未还,蛟河法院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高消费令。因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蛟河法院借此次集中攻坚执行的机会,对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猛:申请人对于被执行人的板厂财产没有能力接受,他们更需要金钱救助来缓解自己生活上的难题。所以我们一是摸排他们的情况,下一步还要进行沟通……  

从清晨5点一直到中午11点,兵分两路抓捕“老赖”的执行人员走访了20个可能隐匿的住处,最终找到五名“老赖”,对其进行拘留。此次行动,被执行人欠款金额最少的只有4000余元。而法院动用了人力、物力,仍未能抓到全部“老赖”,这是执行难的真实写照。而面对“老赖”家属的不配合、不理解甚至是出言不逊,法官和干警只能一遍遍耐心解释。

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猛:他们人难找,但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是有财产的。他们虽然主要生活来源是种地,但是他们的地已足以供养他们的生活。为什么成为一个难案,就是说他总是想尽办法规避执行,甚至在诉讼阶段就开始转移财产。甚至有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把地都已经承包出去了。就是要规避执行。

 “老赖”的存在,“受害人”从来不仅仅是当事人。当判决执行举步维艰,受害当事人除了财产蒙受损失,还有精神上无休止的折磨;而法院的权威、公信力也会遭受质疑,也有人说“执行难”就像是打了一张法律“白条”——“白条”打多了,伤的是法律应有的尊严,亏的是法治信誉的“储蓄”。为此,我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执行“亮剑”专项行动,让“老赖”无处可逃。

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金锁:能执行完毕的,我们执行完毕,尽量促成和解,拒不执行的,我们已发采取拘留等措施……

执行“难不难”,紧密关系着老百姓的获得感“足不足”。只有尽快铸好法律的“钢牙”跟“老赖”们死磕到底,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后,蛟河法院将一如继往地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加大刑事惩罚力度,依法该立案的立案、该从重处罚的从重处罚,真正让“老赖”付出应有的代价。

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李金锁:我们下一步,要以亮剑活动为契机,坚持长期经常地开展打处活动,形成一种社会威慑,让老赖无所遁形,把我们的这项活动进行下去,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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