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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名法官团队作战 集中攻坚万起案件”专项攻坚工程典型案例 2
  发布时间:2017-12-22 08:45:08 打印 字号: | |

案例2:申请执行人长春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春某建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执行一案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长春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春某建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2015年,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被执行人将占用的房屋及场地交付申请执行人,添置设备自行拆除,同时自2014年4月按照每月3000元租赁费标准给付原告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没有依法履行生效判决。二道区人民法院2015年12月依法立案强制执行。该案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并纠集案外人主张租赁权、占用场地、多次到法院缠访闹访、提出各种异议、阻碍执行,导致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在执行法官多次积极向被执行人及案外人释法明理无果的情况下,2016年5月,二道区法院依法对标的场地进行强制清场,将办公楼及厂房场地交付申请执行人。场地交付后,因申请执行人疏于管控,被执行人及案外人再次侵占场地,双方矛盾纠纷一度激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挑战着法律的权威。在“千名法官团队作战,集中攻坚万起案件”专项攻坚行动期间,二道区法院与公安机关携手联动,于2017年11月30日,组织50余名干警分工协作,对被侵占场地进行集中清理,有力震慑了个别意图寻衅滋事的社会闲散人员,在一天内将厂房、场地、办公楼及仓库全部清理完毕并与申请执行人办理交接手续。二道区法院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促使被执行人正在主动联系执行法院协商租赁费偿还事宜。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今年7月省法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司法拘留快速衔接、合力打击拒执犯罪、暴力抗拒执行事件预防处置等6大协作机制。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联合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将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常态。本案中执行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执行,对失信“老赖”形成了极大的威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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