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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在学校开展普法宣传课
作者:刑二庭 徐建玉  发布时间:2017-12-12 15:18:5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青少年校园暴力犯罪频发,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如何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遏制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发生,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 

12月5日,在普法宣传日期间,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市政法委关于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落实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实施方案》,预防校园暴力犯罪的有关精神。吉林中院刑二庭选派青年法官徐建玉前往毓文中学开展了一堂普法宣传课。

徐建玉法官围绕青少年犯罪类型、刑事责任以及如何应对不法侵害等几方面内容向毓文中学师生耐心讲解。在场师生纷纷表示,通过这堂普法宣传课对青少年犯罪有了基本的了解,对预防青少年犯罪重要性有了重新认知。刑二庭还专门就校园暴力犯罪问题印发了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手册,就校园欺凌事件的形成原因、外在表现以及学生、老师、家长如何共同预防校园暴力进行全方位解读,受到了学生、家长、老师的一致好评。为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刑二庭还针对青少年心理特点,在校内设立了“小橘灯”法官留言簿,为学生遭受不法侵害或有法律疑惑时,提供一个畅通、隐秘的反映渠道。

毓文中学在校师生300余人参加了本次普法宣传活动。

摄影:郭磊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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