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吉林市总工会举办的“榜样的力量---吉林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颁奖典礼”上,蛟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谭宏荣获“吉林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称号并获吉林市“五一”劳动奖殊荣。
谭宏在分管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把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作为履行职责的首要任务,时刻恪尽法官职责,秉承为民宗旨,认真领会和执行刑事审判精神实质,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带头审理了中央政法委督办、最高院制定管辖的系列案件,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并注重从构建和谐上下功夫,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三级“梯次”调解机制,要求办案人从法理和情理上多做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每当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刑事赔偿案件调解陷入僵局,被害人经济损失得不到赔偿时,总是亲自参与调解、参与协调,最大限度地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2011年至2014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曾连续四年100%调解, 2015年以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也始终保持98%以上,先后两次在地区法院工作会上介绍经验。她分管的刑事审判庭先后被荣记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其本人先后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被省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被省委宣传部、省法院评为吉林好人、最美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