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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法院立足岗位做好服务“三抓”工作
作者:昌邑法院 李明月  发布时间:2017-11-17 10:45:07 打印 字号: |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服务“三抓”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昌邑区人民法院《关于为“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根据工作职能,将“三抓”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庭室科队,并根据辖区振兴发展需要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我院继续大力开展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包联辖区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立足岗位,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注重服务“三抓”工作。选派一名副院长和三名庭长担任昌邑区政法机关“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团、“农村”法律服务团、“大项目”法律服务团团长、副团长和成员,全力助推我区经济发展工作。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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