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平台提供网上示证、质证服务,实现原被告双方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庭前证据提交、证据交换、证据质证,查看质证结果。开庭时只需对质证结果进行确认,这样就能极大的提高开庭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证据交换与质证系统链接 http://www.e-court.gov.cn:8090/login/pro.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