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为我家解决了这么多实际困难,让我们不用发愁如何过冬了,太感谢你们了!”11月8日,永吉法院开发区法庭干警闫鹏带领3名社会爱心人士来到包保贫困群众石某家,为他们送去了2000余元的御寒爱心物资。
石某身患癫痫病,平时一直服用药物。由于身体原因,夫妻二人无法外出务工,低保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夫妻二人虽然育有一女,但家庭生活困难,女儿已自顾不暇,更无法为他们提供生活帮助。在一次走访中,闫鹏了解到,7·13洪灾发生后,石某的住房被洪水冲毁了大半,另一小半已快要倒塌,无法居住。夫妻二人无奈临时搭建了铁皮房居住,面积仅有10平米左右,墙壁是两层铁皮中间夹约8cm厚度的泡沫板,屋内也没有取暖设施,虽然通了自来水,但不通电,二人在屋内搭了个灶台做饭烧水,居住环境非常恶劣。石某住房灾后重建问题目前正在向政府申请办理中。
走访回来后,焦虑与担心让闫鹏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正值秋冬交替之际,天气逐渐转寒,若住房重建无法在冬季前完成,二人过冬是个大问题。闫鹏第一时间向庭长赵志刚反映了贫困户石某的现状。了解情况后,赵庭长积极动员法庭干警为石某捐款捐物,同时联系社会爱心团体,为石某捐赠了全新的棉被、棉衣、棉鞋等御寒物资共计2000余元。还为石某爱人寻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有了经济来源,二人就可以暂时在镇内租房生活,切实解决了过冬的后顾之忧。
“一枝一叶总关情。扶贫助困是我们法院人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我们责无旁贷。真心希望在我们的帮助下,你们能够顺利度过眼前的难关!”在为石某捐赠御寒衣物时,闫鹏真挚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