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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服务求实效,七成纠纷化诉前
——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创新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发布时间:2017-09-19 09:17:22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龙潭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在原有改革探索的基础上,以法治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视角、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纠纷中都有司法获得感为出发点、以突出实效为工作特点、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检验目标的新一轮探索实践。在实践中,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立。截止8月末,经过法律人共同体诉前服务3100余起纠纷提请人并化解大量纠纷后,诉前受理有诉求纠纷2051起,进入民事诉讼程序1074件(比上年同期2227件减少1153件,降幅51.77%)。为下一步开展和深化全面司法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基本做法

(一)、搭建平台,诉前服务多元化2016年末,龙潭区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前服务平台,建立与诉前调解、立案窗口互相衔接,形成立体化纠纷化解机制。在诉前服务台,由法院常务副院长张弘和一名法官助理每天直接接待纠纷提请人,并特邀全市200余名法援律师、5名常驻特邀人民调解员及社区78名人民调解员共同进行诉前接待、化解和分流纠纷。8月份以来,诉前服务平台共接待3100多起纠纷提请人,其中有2051起纠纷提请人申请了诉前调解登记。

(二)、外援助力,资源调配集约化。引入社会力量,以微信群方式迅速组建覆盖城区律所和高校的200余名律师、法学教授入群的法律人共同体平台。每天由律师到法院诉前服务平台无偿提供咨询、代书和调解服务。截止8月末,共有58位律师来院义务服务338人次,义务代书起诉状、支付令申请、执行申请等文书557份。有近1000起纠纷,在诉前登记受理之前通过法律咨询、诉讼权利义务详细告知、诉讼风险评估、调解等方式解决和息诉。

(三)、有序分流诉求满足最大化。经法援律师诉前服务化解部分纠纷后,凡是有诉求的纠纷在征得纠纷提请人同意后,进行诉前受理登记,不同意调解申请立案或者申请适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的及时立案。今年1-8月,诉前共登记受理民商事纠纷2051起,诉讼登记立案1074件,受理支付令申请237件、受理司法确认申请15件。

(四)、律师加盟,特邀调解专业化。龙潭区法院在原特邀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调解员的基础上,今年又建立律师调解室,特邀律师调解。今年以来,共服务3100余起纠纷提请人,申请诉前调解的有2051起。其中法律援助律师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息诉、化解近1000起。附设调解室调解成功935起,调解不成进入诉讼和督查程序861起,尚有226起纠纷在调解中。诉前调解成功率52.06%。

(五)、简化流程,纠纷化解高效化。进一步落实便民举措,提高服务效率。规范了诉前服务咨询——纠纷受理登记(有诉必理)——调解员调解和律师化解——院长(法官助理)诉前释明——立案(诉讼、督查程序、司法确认、与小额速审对接)。其中,经诉前法律专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介绍和诉讼预测等服务后,凡是有民商事诉求并同意诉前调解的,都受理登记(民调字),体现有诉必理原则。

(六)、协同联动,多元调解网格化。以诉前服务平台为核心,建立与非司法性调解的联络机制网络。一是与行政调解衔接。今年,龙潭区发生危化企业100多名职工因两名股东5000余万股权纠纷导致企业经营不善而上访,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群体事件。区政府牵头、法院副院长主持、邀请资深律师参加共同组织股东双方多次调解,终于化解了长达一年多的股权纠纷。目前双方已经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协议,企业恢复生产,职工稳定。二是开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与司法局联合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诉前服务中心的工作群;社区人民调解员轮流到法院附设调解室参加调解;建立视频联合调解机制。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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