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院长带头办案的示范与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10月17日,蛟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继伟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韩继伟在案件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充分阅卷、了解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全面简洁地概括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因担保人没有出庭应诉,便没有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休庭十分钟后,韩继伟当庭宣读了判决结果,并当庭送达了判决书,到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今年以来,针对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的实际情况,蛟河市法院根据司法改革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院、庭领导办案制度,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领导在做好常规事务性管理工作的同时,纷纷走进审判庭带头办理案件,院领导主动“回归”法官角色,有效地减轻了一线法官办案压力,极大地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为确保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加以坚持和落实,蛟河市法院制定出台了《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明确院领导办案指标,并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及发回重审、再审案件。通过审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进一步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对审判业务工作的指导。
蛟河市法院院领导深入审判一线带头办案和示范引领,对于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规范庭审活动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迈出审判权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同时有利于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不仅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也提高了审判质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截止目前,院领导受理案件212件,审执结159件,审执结率为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