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肩负着民事、商事及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任务,直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九站人民法庭在法院党组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辖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依法履行职责。九站人民法庭连续三年受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全庭先后有20多人次获个人三等功、嘉奖、奖励等荣誉。尤其今年上半年,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部门通过明察暗访,以《九站法庭工作的几点启示》为题通报了法庭工作的好做法。
一、基本情况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九站人民法庭是该院唯一派出法庭,地处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面积860平方公里,辖区共计有两乡(土城子、两家子)、三镇(桦皮厂、孤店子、左家)、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双吉、九站两个街道)、87个自然行政村,最远的村屯距法庭50多公里,辖区人口接近26万,法庭审判办公楼550余平方米,建于1994年。法庭现有政法行政编制干警8人,其中庭长1人(享受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副庭长1人(科员)、审判员3人(其中1人享受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其他2人为科员)、助理审判员2人(其中一人系营职军转干部,享受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法官助理1人,其中中共党员6人,政法行政编制法官干警为本科以上学历,有6人通过司法考试。同时聘用司机1名、聘用速录员2名、聘用保安3名、聘用保洁后勤服务人员2人。
二、近年法庭案件审判情况
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733件,结案593件,结案率80.9%,8名办案法官人均结案74.1件。
2013年受理各类案件978件,结案616件,结案率62.99%,8名办案法官人均结案77件。
2014年受理各类案件1197件,结案915件,结案率76.44%,7名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30.7件。
2015年仅1-6月就受理各类案件1064件(其中新收782件、旧存282件),现有的5名办案法官人均分配案件数量已经超过210件。
三、法庭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变化情况
2012年法庭有法官8人,法官助理1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本科学历7人。
2013年法庭有法官8人,法官助理1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8人。
2014年法庭有法官7人,法官助理1人。其中研究生4人,大学本科学历4人。
2015年法庭有法官7人,法官助理1人。其中研究生4人,大学本科学历4人。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伴随人口增加、经济发展,辖区各乡镇也处在了矛盾凸现期、集中区。近几年,尤其是农村土地和相邻权纠纷呈上升趋势,债权、离婚、继承等传统民事诉讼居高不下,人民法庭受案数量呈现不规则递增趋势,人民法庭的人员配备数量还不能满足当前矛盾调处的需要,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2015年上半年案件就达到1064件,相当于往年全年的受案量。
1.“案多人少”与立案审判的矛盾
近年来,涌入法院的案件逐年增加,特别是今年实行登记立案制度后,案件量大幅度增加,案件多,因办案力量不足,结案跟不上增长速度,案件审限增长,案件质量下降。呈现出四个矛盾:一是立案与结案的矛盾,立案多结案率低。2012年结案率80.9%,2013年结案率63.4%,2014年结案率76.4%,2015年上半年结案率53%。二是案件审判与审限的矛盾,案多人少,结案时间长。 2012年平均审限77.5天,2013年平均审限79天,2014年平均审限86天, 2015年上半年平均审限84.4天 。三是案件多与调解之间的矛盾,案件调解费心费力费时,案件多顾不上做调解工作,案件调解率低。2012年调解率43.3%,2013年调解率44.5%,2014年调解率32.4%,2015上半年年调解率34.8%。四是案件过多与案件质量的矛盾。为抓紧结案,对案件的研究难以深入细致,案件质量受到影响,2012年案件发改为12件,发改率2%,2013年案件发改为10件,发改率1.6%,2014年案件发改为6件,发改率0.7%,2015年上半年案件发改为7件,发改率2.7%。
2.“案多人少”与人才流失严重的矛盾
长期以来,人民法庭工作、生活环境相对较差,法官待遇低。除军转干部外,法官中没有正科级法官。41岁以下法官中没有副科级法官,许多年轻有为的法官在看到许多“老”法官工作一辈子也不能解决副科级待遇的情况(2009年以后任命的审判员不享有副科待遇,确定的副主任科员职数非常少,在法院工作15年甚至更长时间无人能够晋升到副主任科员级别已经成为常态)。要么选择考离,要么选择调离。2009年以来,有三名优秀年轻法官从九站人民法庭考离昌邑法院,人才流失成为人民法庭乃至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存在的现象。2011年以来,昌邑法院有30名业务骨干考、调到省市法院、检察院、市级党政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2人辞职。
3.“案多人少”与法官工作压力大的矛盾
法官在思想上有严重“紧张感”,法庭近年年均结案近千件,人均结案130件,2015年上半年人均案件数量已经超200件,繁重的审判工作,给法官带来强大的工作压力。有的表现为经常性的忧虑,害怕案子办不好,工作完不成,影响自己的发展前途;有的表现为高度的警觉,担心案件办错了,被二审法院发改、被追究责任;有的表现为焦虑不安,睡眠质量不佳;有的认为法官职业没有荣誉感、成就感等等,没有积极性,没有热情。当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而法律法规与应对裁判办法相对滞后。涉法涉诉上访多,法官要花大量时间处理案外案。由于“案多人少”,许多法官加班加点,上班时间开庭审判案件,做调解工作,下班后在家制作裁判文书,甚至有的法官利用双休日和假日加班加点工作,法官工作负荷严重,让众多法官力不从心,心力交瘁,直接影响法官的身心健康。法官体检结果表明,全院法官健康检查全部达标的人很少,40多岁的法官患“颈椎增生”、“椎间盘突出”等“职业病”的较多,身体普遍呈亚健康状态。法庭法官有时一天要开三四个庭:由于时间紧,后面还有当事人等着开庭,审理节奏快了点,律师与当事人便有意见,说法官不让把话说完。开第二个庭、第三个庭时,法官一进门,当事人就有意见,说你法官拖延时间,怎么现在才来?个别当事人吵吵闹闹、要死要活的,法官说话声音大了点,结果当事人立马跑到纪检部门反映法官审判作风有问题。“案多人少”的尴尬,对审判质量有一定影响,严重影响社会矛盾的化解,影响司法环境的改善,影响司法权威的树立。
4.“案多人少”与法官心理压力大的矛盾
有的当事人输了官司不服,不是按程序上诉、申诉,而是怀疑办案法官枉法裁判,与办案法官纠缠不休,甚至谩骂办案法官;有的当事人即使赢了官司,也对法官自由裁量的判决结果不满,毫无根据地怀疑办案法官收受对方当事人的好处,不仅当着众人的面指责办案法官,还向有关部门递送所谓检举揭发材料;有的当事人受不正派的代理人误导,被动拿出钱给代理人“打点”办案法官,其实代理人自揣腰包,一旦诉讼未能达到预期目的,即无端指责办案法官拿了好处不办事,办案法官蒙受不白之冤;有的当事人明知道他的要求不可能得到支持,但坚持要求法官按照他的要求判决,并以寻死觅活、哭闹蛮缠的方式给办案法官施加压力;有的当事人甚至将对法官的不满情绪,通过网络肆意乱发,以不客观、不真实的舆论给法院和法官施加压力。损害法官的名誉和形象,给无辜的法官造成极大心理压力。
5.“案多人少”与法庭基础设施建设矛盾
九站人民法庭地处铁路三角地带,1994年建设的使用面积为 550平方米的二层审判办公楼,不通水、不通气,周边环境恶劣,噪声超标,影响法庭正常开庭审判和法官身心健康。法庭建筑面积严重不足,审判法庭面积小、两个审判法庭满足不了开庭的需要,每天开庭五个庭以上。法庭办公楼的环境有待修缮,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不规范,又难以改造。实行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需要巡回审判车和相关设备。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必要的设备需要添置和改善。
五、对策与建议
1. 探索多渠道解决纠纷机制,缓解法庭工作压力。当前的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多元化,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解决,也应有多元机制,不应是诉讼这唯一渠道。昌邑法院多元调解机制在院内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建立网络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在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在法庭设立专门的调解组织参加,以解决当前法庭的司法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法庭可以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人民调解员,以及建立和完善调解网络,充分发挥多元调解机制的作用,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
2. 合理布局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法庭建设要坚持“便于群众参与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原则和“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要求建设人民法庭。逐步优化人民法庭设置的整体布局,使人民法庭设置更加贴近农村、贴近群众,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切实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目前,昌邑法院仅设一个派出法庭,管辖面积达 860 平方公里,人口26万人,每年办案超1000件。希望能恢复此前被撤销的桦皮厂法庭,以便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九站法庭审判办公楼已投入使用20多年,地点环境限制、影响法庭信息化和正规化建设,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应重新选址建设办公楼。
3. 结合司法体制改革,配齐法庭干警。按照“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要求,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联系群众、甘于奉献的法庭队伍。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协调、懂管理的要求选派精兵强将和优秀人才到人民法庭工作,把人民法庭办成人民法院干部成长的基地和法院人才的摇篮。在干部选拔任用、提职晋级方面向法庭倾斜,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发法庭干警的工作热情。合理配备法庭辅助人员,减轻法庭法官非审判性工作压力。不要让案卷扫描、归档等审判以外的工作牵扯法官精力,制约审判效率的提升。
4. 提高职级待遇,使基层法官体会到应有的职业尊荣感。职级待遇不仅影响其本人的工作积极性,更影响到其他法官干警的到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基层法院案件多,法官辛苦,发展空间小,待遇低造成法院近年来培养的业务骨干、年轻法官流失严重。现在迫切需要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多关心法庭干警,解决基层法庭乃至基层法院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让他们有一个合理的晋升空间,
5. 司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解决临时工问题。若干年来,基层法院普遍存在聘用临时工作人员问题,如速录员、保安员、保洁员、食堂人员、司机等。庭审记录工作全部由聘用的速录员完成,但他们没有编制,流动性较大,影响工作效率。司法改革应招录在编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等辅助工作。应通过适当途径根据法院案件量或现有正式编制数确定临时工作人员指数和编制,并予以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