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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见实效 七成纠纷化诉前
——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创新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发布时间:2017-10-13 16:03:42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在原有改革探索的基础上,以法治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视角、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关键,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纠纷中都有司法获得感为标准,开启了新一轮的探索实践。经过第一季度的创新运行和实践检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诉前受理有诉求纠纷 942 起,进入民事诉讼程序437件,同比减少704 件,降幅 61.7%,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搭建平台,诉前服务多元化。2016 年末,龙潭法院在

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前服务平台,与诉前调解、立案窗口互相衔接,形成立体化纠纷化解机制。在诉前服务台,由法院常务副院长张弘和一名法官助理每天直接接待纠纷提请人,并特邀全市 200余名法援律师、5 名常驻特邀人民调解员及社区 78 名人民调解员共同进行诉前接待、化解和分流纠纷。第一季度,诉前服务平台共接待 1600 多起纠纷提请人,其中有 942 起纠纷提请人申请了诉前调解登记。

二、外援助力,资源调配集约化。引入社会力量,以微信群为载体迅速组建覆盖城区律所和高校的 200 余名律师、法学教授入群的法律人共同体沟通平台,每天由律师到法院诉前服务平台无偿提供咨询、代书和调解服务。第一季度,共有 48 位律师来院义务服务 238 人次,义务代书起诉状、支付令申请、执行申请等文书 357 份。有 500 余起纠纷,在诉前登记受理之前通过法律咨询、诉讼权利义务详细告知、诉讼风险评估、调解等方式解决和息诉。

三、有序分流,诉求满足最大化。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立的原则,经法援律师诉前服务化解部分纠纷后,凡是有诉求的纠纷在征得纠纷提请人同意后,进行诉前受理登记,不同意调解申请立案或者申请适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的及时立案。第一季度,诉前共登记受理民商事纠纷 942 起,诉讼登记立案 437 件,受理支付令申请 67 件、受理司法确认申请 8 件。

四、律师加盟,特邀调解专业化。在原特邀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调解员的基础上,今年又建立律师调解室,特邀律师调解。第一季度,通过法律援助律师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息诉、化解 117 起。附设调解室调解成功 251 起,调解不成进入诉讼和督查程序 330 起(其中与督促程序衔接 67 起),尚有 244起纠纷在调解中,诉前调解成功率52.7%。

五、简化流程,纠纷化解高效化。进一步落实便民举措,提高服务效率。规范了诉前服务咨询——纠纷受理登记(有诉必理)——调解员调解和律师化解——院长(法官助理)诉前释明——立案(诉讼、督查程序、司法确认、与小额速审对接)等流程节点。其中,经诉前法律专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介绍和诉讼预测等服务后,凡是有民商事诉求并同意诉前调解的,都受理登记(民调字),体现有诉必理原则。同时,建立 ODR平台及司法公众号,让诉讼当事人足不出户将矛盾化解在“线上”。

   六、协同联动,多元调解网格化。以诉前服务平台为核心,建立与非司法性调解的联络机制网络。一是与行政调解衔接。今年,龙潭区发生危化企业 100 多名职工因两名股东 5000 余万股权纠纷导致企业经营不善而上访,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群体事件,区政府牵头、法院副院长主持、邀请资深律师参加共同组织股东双方多次调解,终于化解了长达一年多的股权纠纷,目前双方已经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协议,企业恢复生产,职工稳定。二是开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与司法局联合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诉前服务中心的工作群;社区人民调解员轮流到法院附设调解室参加调解;建立视频联合调解机制。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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