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建萍通报了吉林市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情况,丰满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君先介绍了集中管辖工作具体推进情况。
为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在修复夫妻关系、弥合家庭裂痕、维护家庭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部署开展了家事审判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将涉及离婚、继承、亲子、监护、抚养、赡养、收养等基于家庭成员身份关系产生的案件统称为家事案件。
吕建萍首先通报了吉林市两级法院家事审判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第一批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紧紧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以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为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审判理念有了新的转变;二是初步探索建立了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三是机构和队伍专业化建设进展迅速;四是家事审判规则日趋完善;五是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创新。
吕建萍重点介绍了吉林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情况,自2017年10月1日,吉林市城区(包括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所有家事案件均由丰满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旨在通过建立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建设功能完善、设备齐全、符合家事案件审理理念的独立审判法庭、搭建集民政、妇联、社区、校园等社会力量于一体的家事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创新家事案件审判方式。
王君先重点介绍了丰满区人民法院在家事案件集中管辖中的具体改革措施。为做好集中管辖改革工作,一是组建了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实现专人审专案。成立家事审判法庭,由4名长期从事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4名书记员共同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在法官职业化、专业化改革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家事审判相关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实施意见》《家事案件心理干预辅导制度(试行)》《家事案件判后回访制度(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积极推行婚姻冷静期制度。三是搭建了多元化家事类案件化解平台。针对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家事审判团队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及市区乡村四级妇联相对接,充分借助民政局、妇联在家庭和社区的工作优势,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王君先介绍,下一步将重点突出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一要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家事案件立案服务。凡是来院立案的,优先立案、优先提供咨询。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法院手段,开展网上立案、视频开庭,减轻当事人诉累。二要建立诉前调解程序。最大限度平复家庭纠纷导致的心灵创伤,定纷止争,全力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三要强化家事案件巡回审判机制。突破案件审理传统程序,探索家事审判庭审新模式。对原、被告均在本辖区的家事案件,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家事法官到当事人家中开庭,进行情感交流、严肃训诫和法治教育,消除对立情绪,恢复双方感情,实现当事人和解目标。四要及时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为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借鉴。
中国吉林网、江城日报、吉林市广播电视台、新文化报、江城晚报等相关媒体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