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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法院细化工作流程前置调查实现繁简分流
  发布时间:2017-09-30 11:06:3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神,舒兰法院刑事庭把案件中可能存在程序性问题的调查工作前置,做到“早发现、早准备”,为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疑案精审”、是否申请法律援助、是否申请召开庭前会议,以及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必要性等后续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收到移送案卷后,在起诉书送达过程中,由被告人阅读或送达人员宣读起诉书,询问对指控的事实及定性是否有意见,是否受到刑讯逼供(释明需要提供线索,否则不予审查),刑讯逼供是否对供述有影响,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如果存在,详细书面记录。询问是否委托辩护人,是否经济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告知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的,询问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综合谈话内容,由内勤形成书面建议,初步确定案件繁简程度,随卷转交办案人。

通过一个月以来的试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繁简分流,通知了两名关键证人到庭作证。对以上做法将在审判实践中逐步完善,根据案件需要,召开庭前会议,努力提升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当庭作证率,为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增加强制辩护案件数量,把“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赵艺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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