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刑事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要求,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近日,蛟河法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深入落实刑事诉讼庭审实质化要求,召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观摩活动,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扒窃案件,并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刑事审判庭座无虚席,来自检察院、公安局近150余人在庭审现场及在法院会议室通过视频转播观看这起扒窃案件庭审。
此案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是因为这起案件是蛟河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按照庭审实质化改革要求开庭审理的第一起示范庭审。本案由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孙兆强担任审判长,与员额法官曹国华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这起扒窃案件的第一被告人渠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第二被告人孙某对指控事实自侦查开始一直不供认。而本案指控被告人犯盗窃罪的关键证据是两名侦查人员在现场的手机录像视频,该证据存在取证合法性问题,公诉人申请侦查人员出庭对该视频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说明,以补强该证据。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合议庭依法通知蛟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两名律师出庭,分别为两名被告人提供辩护。庭审中,公诉人播放了录像视频,并进行解说,控辩双方对两名出庭的侦查人员进行了发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孙某承认了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时重新陈述案件事实,并当庭表示认罪。法庭根据两名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返赃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在休庭合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
在案件审理中,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始终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控辩双方经质证无异议的证据当庭进行了采信,实现了庭审实质化证据展示在庭上、证据认定在庭上、法庭裁判在庭上的要求,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全面落实,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