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生效的裁判文书已成为舒兰法院一种常态化工作,为了确保裁判文书能及时、准确的公布在网上,舒兰法院推出月结制度提高文书上网率。
一、规范操作细则保质。严格把握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民隐私权、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结合案件类别,将符合上网条件的判决书、裁定书在文书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经过技术处理后及时上网,不得有遗漏。对于疑难复杂敏感案件,要在庭室内讨论后决定。为确保文书上网质量,审管室不定期抽查上网裁判文书,并形成文书评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分类进行汇总,下发至各部门进行整改,有效地提高了裁判文书质量。
二、深化月结制度保量。建立月结算制度,每月末审管室对各庭室的裁判文书公开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没有及时公开上网的承办法官进行实名通报批评。同时,审管室会在局域网对尚未做上网处理的文书及时向各审判庭发出友情提示,以督促各审判庭文书上网率。明确操作流程与操作要求,形成由审判庭、审管办有序衔接、双重把关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舒兰法院还会在这一方面继续积极探索,为创新司法工作增加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