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向本院报请侯贵森、温彦君、张忠民、李运桂、乔艳成、刘凤久、彭恩财、张万有、段世国、李程、吕哲、王文海、宋激扬、陈明、高富、高明山、李贵林、王春、王冬、张宝祥、贾玉龙、陈志刚、汲振山、郭志国、金喜武、隋添鹏、孙磊、魏成玉、佟宝军、巴玉伍、蒋帅、王进财、张迪33名罪犯减刑、假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拟裁定对其进行减刑、假释。
详情请访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审务公开下减刑假释栏目下
公示期限为: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31日止。
如对减刑、假释人员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用书面形式投入人民法院举报信箱,或拔打举报电话:0432-63070608。(人民法院将对异议人信息予以保密,保障异议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