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洋同志自2015年担任舒兰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以来,忠实地践行法律赋予的庄严的使命,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在多次处理突发事件中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他固守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用行动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一心为民情结。他将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他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了司法警察工作的闪光足迹。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中采取半军事化管理的唯一武装力量,因此司法警察各项工作有着极其严格的规章制度,但是司法警察的工作却又非常繁琐,既要为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警务保障,又要负责全院的机关安保工作。胡海洋同志把自己既当做指挥员又当做战斗员,无论是日常的押解还是外出协助执行,他都冲在前面,把自己和其他的法警同志放在同一工作起点。每次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每次遇到重大疑难庭审,他都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长期以来,由于司法警察岗位的特殊性和日益增长的案件数量,舒兰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人员不足的情况一直存在。每年舒兰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多达四百多起、涉及被告人五百余人次,因此胡海洋同志带领的这支队伍执行的押解、逮捕任务显得尤为繁重。由于舒兰市看守所只羁押男被告人,因此一旦有女被告人开庭,司法警察就要经历往返8个多小时的车程到吉林市看守所提押、还押,所以加班加点是他们的常事。但是即使是最普通的案件,在安排好警力之后他也总是千咛万嘱的给同志们交代注意事项,总是等执行押解任务的法警执行任务平安回来他才真正放下心来。
自胡海洋同志担任舒兰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以来,他所带领的司法警察大队在执行各类任务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在矛盾日益复杂、突发事件频发的今天显得尤为不易。法院是各种矛盾纠纷的汇集与化解之所,法院工作具有许多的不可预测风险,遇到重大庭审他总要亲自制定庭审预案、防患于未然。他不断地完善已有的安全保卫制度,自己以身作则,带出了一支能打善战的法警队伍。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时,由于他平时注重消除安全隐患和加强岗位大练兵,所以在关键时刻能从容不迫的进行妥当处置,及时化解。现在的舒兰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不仅有擒拿格斗高手还有射击能手,更有多次参加过省级司法警察训练、国家级司法警察技能比拼的业务尖子,这为舒兰市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舒兰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数量不多,队伍年龄层次分化又特别严重,因此司法警察尤其是年轻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绝大部分年轻同志既要照顾家中老小又要加班加点的工作,长此以往难免心中有消极情绪。胡海洋同志自接任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以来,针对各位同志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的跟他们谈话、了解大家的具体难处、认真的开导大家、做大家的工作,同时他走访各位同志战友的家庭对他们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胡海洋同志关心爱护各位干警,用个人的人格魅力把大家更有力的凝聚到工作这面旗帜下,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更好的完成院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更加出色地履行司法警察的岗位职责。
司法警察的工作虽然既平凡又繁琐,但是意义重大,是人民法院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胡海洋同志不仅是同志们是舒兰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中的楷模,更是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人民的优秀干警,是无数新干警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