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近日,蛟河市法院巡回速裁审判团队办案法官张岩由“坐堂办案”变为巡回审理、就地调解,主动来到案发地天岗镇在一石材厂办公室集中审理了7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并对3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进行送达,此举得到了当地村民的一致认可。
2015年、2016年期间,原告赵某某、刘某某等七名农民工先后在于某、李某某经营的石材厂从事大锯、切机、火烧板等工种,拖欠的劳动报酬多则上万元、少则5千元。因被告于某、李某某石材厂生产经营上遇到困难,没有及时给付劳动报酬,7名原告先后将被告诉至法院。
考虑到当事人距离蛟河较远,且案件集中、涉及人数多的实际情况,办案法官提前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决定到案发地集中审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当天上午,办案法官张岩、法官助理纪博文一行赶到天岗镇于某、李某某经营的石材厂,向被告了解有关情况,交待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在石材厂办公室临时设置简易审判庭,摆上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桌牌,依次审理了赵某某、刘某某等7名原告人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鉴于被告有还款意愿,但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的实际情况,经办案人现场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约定被告于8月30日给付拖欠的工资款。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开展法律咨询,现场解答农民工关心的问题,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原、被告双方都说:“天气这么酷热,法官却能设身处地地替当事人着想,到家门口审理案件,真是太方便我们了。” 法院巡回办案、深入基层审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