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域内金融企业召开“司法服务金融”座谈会,结合近年来涉金融商事案件审理情况,向金融机构通报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常见风险及防范建议。
民二庭副庭长徐玖向金融企业通报了金融借款合同中纠纷常见风险。针对经营风险,分别从常见的虚假购房顶名借款、工作疏忽保证金质押设立不成立、法律概念不清合同名实不符、罚息、复利标准不明、诉讼主张依据不足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针对诉讼风险,分别从诉讼请求不够明确、财产续查封申请跟进不及时、对债务人信息掌握不准确不及时、举证不规范等方面进行了通报,并针对风险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据了解,本次活动是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落实省委、市委“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工作部署,促进辖区金融业规范发展的具体服务举措。近两年来,金融类案件大幅攀升,金融行业诉讼风险不断增大。2016年,吉林市法院共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1455件,涉诉标的达15亿余元。在服务“三抓”活动中,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延伸服务职能,精准定位,一方面探索服务金融发展的新路径,切实帮助金融机构降低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不断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和司法服务的精细化水平,为吉林地区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和服务,营造了良好的地区金融法治环境。(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