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夕阳未晚霞正红 情怀依旧写春秋
吉林市昌邑法院有位已年近七旬的老法官,仍然活跃在多元调解工作的一线阵地上,他就是陈德运同志。退休前他曾担任过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主任、庭长、科长等职务,自部队转业到地方后已经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度过了三十多个春秋。
九年前,昌邑法院在辖区案件多、审判人员少,社会矛盾多的情况下,决定成立多元调解服务中心,旨在将大量的民事纠纷解决在诉前,从而减少审判压力,促进社会和谐。调解中心成立后,院党组决定将刚刚退下来的陈德运同志返聘到多元调解服务中心工作,担任业务指导工作,每月给予适当补助。当时,他刚退休回家,许多法律服务机构纷纷聘请他 并许以高薪。他的家人也不同意他返回工作岗位,说都已年过花甲了,在法院审判工作大半辈子,应该好好休息了,再说补助的几百元也解决不了什么大问题。但老陈想:法院返聘我参加多元调解室工作,这是对我的信任,也为我继续发挥余热,体现人生价值重新搭建了一个平台。我虽然年过花甲,但精力充沛,身体尚好,我的审判经验还在,完全可以参与到社会民间的调解活动中去,为普通百姓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人活着不能为了金钱,应该有所追求。于是,老陈再次听从了组织的召唤,以一个退休法官的身份积极投身到多元调解工作的各项实践中。岂不知,这一干就是九年。
此时老陈在农村的老家中尚有90多岁的高龄父母,希望他早些回去,共享天伦之乐。那可当真是:少小离家倚门望,山前水绕盼儿归。然而他只能将两位老人托付给妹妹长期照顾,自己也仅能在年终岁尾的时候回到老家略尽一下儿女孝心。老伴也几次要求一起出去走走,他都以不能放下工作为由一再推辞。
九年来,昌邑法院调解中心共受理民事纠纷一万余件,老陈本人直接调解的就有1600余件,调解成功率高达80%在上,此外还撰写各类案例、简报三十余篇,为院党组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决策依据。他的确是在以一种奉献的精神继续谱写他的情怀,也使他退休后的生活充满了更加积极的人生意义。
二、巧理千家万户事 定纷止争促和谐
在当今的经济社会,处理好一件普通的纠纷并非容易。但是每个纠纷都牵动社情民意,又都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最具体化的表现,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酿成很多社会问题。所以老陈法官一直在努力探求运用调解手段,采取多种说服教育的方式来解决处理民间纠纷,这样处理社会矛盾既能节省宝贵的审判资源,又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首先他以身作则,积极发挥退休法官的作用,为其他调解员讲解法律知识,引导调解员运用“民间法”和法律相结合的方法来调解纠纷。因为只有把民间常理、人情道理、乡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结合起来,做调解说服工作才能被普通人理解并接受,只有这样,我们的调解工作才能接地气。
比如,在处理一起“合葬”的纠纷中,他就运用“民间法”来调解,起到了现行法律所不能发挥的作用,效果奇佳。有一位王老汉,解放前已经在山东结婚,并生了两个女儿,后来闯关东来到东北,由于战乱无法返回老家,就在东北又成了家,并且还生了两个女儿。解放后先前的老伴已在山东病故,病故前对其两个女儿表示一定要与王老汉合葬。后来这两个女儿得知王老汉病故后已经与后方配偶葬在一起。于是就和同父异母的两个妹妹商量要把自己的母亲和父亲也合葬一起。两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以其母亲生前有遗嘱为由表示不同意,另外还表示东北的坟地也是花钱买的。在调解中,老陈用民间道理告诉她们这种合葬方式是符合东北民间习俗的,姐妹四人都为一个父亲所生,应该让他们共同入土为安,尤其是姐姐生母的骨灰盒还一直在山东殡仪馆放着,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经过调解,两个姐姐同意分摊买坟地的钱,妹妹也同意将三位老人合葬在一起,最后四姐妹热泪满面,握手言和。
虽然多元化调解纠纷解决机制是新生事物,但出发点都是从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的,而且保护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老陈同志就善于从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入手,加大调解说服的力度,并将调解说服的结果纳入法律的框架中予以确认。这样不仅增加了调解的权威性和合法性,还为人民群众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
如原告李某向本院九站人民法庭起诉,诉称与被告杨某确立恋爱关系后,赠送价值千余元的金项坠,同时又给其母徐某二万元彩礼款用于结婚。后因生活琐事双方解除婚约,现要请求返还金项坠和彩礼款。九站人民法庭已开过一次庭,但协商未果,准备再次开庭审理。某天,原被告到本院调解中心来咨询,老陈热情接待了他们,还耐心解答当事人咨询的问题,告知解除婚约彩礼应当返还,不返还是违背法律规定的。经过反复调解,原告最终同意被告退还彩礼款一万二千元,金项坠则无须返还,被告则马上将此款通过本院调解室返给了原告。原告在收到退款后,立即到九站人民法庭申请撤诉,一件纠缠不清的婚姻家庭案件就这样得到及时化解。
老陈法官有着30多年的职业法官经历,可以说对法院审判业务十分精熟,他深知当事人申请解决纠纷的目的,实际是需要通过法律的保护来讨一个说法。所以他十分重视案件调解与诉讼之间的衔接环节,运用审判资源的程序优势及时介入每个民间纠纷的调处,这个办法不仅能够鞭策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还会使调解协议最终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三、攻坚无畏前行路 不怕疑难定纷争
经过多年的诉讼,许多处理不当案件很容易转化为信访案件,老陈对此心知肚明。他知道处理好这类案件一定要掌握好时机,把法律讲透,把工作做扎实,这样的信访案件还是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解决的。所以除调解一般性的案件外,他还主动承办一些信访案件,特别是那些上访难缠的纠纷。
如在一起房屋拆迁纠纷中,王某经本院判决离婚,当时夫妻双方的房屋判决归王某所有,因该房屋登记在其丈夫李某的名下,王某离婚后没有及时更名,现动迁部门仍以李某的名称登记动迁房屋。为此,王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新动迁安置的房屋归己所有。老陈接到案件后,立即赶到房屋动迁部门说明情况并出示当事人提供的法院的判决书,建议将房屋登记变更到王某名下。由于法院出面,该案经过几番调解,房屋动迁部门终于同意将房屋始初登记改到王某名下,王某非常满意并撤回起诉。多年来,他直接调处这样的信访纠纷多达40余件。
在矛盾比较激烈的社会维稳案件中,老陈同志善于驾驭恶性纠纷的调解态势,从实际出发陈破利害,把握好法律政策的角度,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如在一起两名中学生相约自杀的纠纷中,某中学生李笑梅(化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称身体不适,想让另一同学王某陪同去医院打针,因考虑到两天前孩子曾因身体不适,家长跟老师请过假的情况,班主任老师准假后并告诫打完针一定及时返校上课。直到下午老师发现两名学生还没有回到学校,两名孩子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马上分别联系两位家长询问情况。后来在班级发现孩子的遗书后,学校迅速启动了《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校领导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并组织班主任火速赶到事发地进行寻找,同时还联系公安部门赶往事发地点,并嘱咐家长立即报警。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两名学生已服毒自杀,校方又陪同家长将两名学生遗体送到市尸检中心。事发后,两名学生家属情绪非常激动,并到学校吵闹、漫骂,扬言威胁报复学校,要求学校各赔付一百万元。甚至死者家属还组织20余人到市政府门前打出横幅、摆放花圈,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市政府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参加协调会并决定,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积极稳妥处理此事;要引导死者家长依法依规上访,希望通过法院依法解决问题。随后两名学生家长向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学校赔偿二名学生死亡赔偿金各70万元。昌邑区法院十分重视,立即将此案交由本院调解中心调解员陈德运主持调解。他接案后深感责任重大,亲自到学校进行调查走访,掌握第一手材料后才开展调解工作,他首先从稳定死者家长情绪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事讲法,以法明理,强调二名学生选择自杀 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在深表同情的同时,他还指出孩子选择自杀其实是辜负了父母、学校和社会的培养,是人生的悲剧,也是全社会的损失。但是孩子死亡的事实与学校没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希望死者家长尊重这个事实。同时他还指出悲剧的发生和学校的日常管理也有着一定的因果关系。既然已诉至法院,双方就要相信法院一定会公正审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会对双方有利。经过多次调解后,两名家长情绪逐渐稳定,不再到学校和政府部门无理上访,主张赔偿的数额也降了下来,最终与校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在学校分别给两名学生补偿十五万元后,本院立即启动速审程序,将双方协议内容通过法律文书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都十分认可法院这种处理问题的办法。
四、事无巨细献余热 万家灯火暖人间
调解工作看似简单,实则纷繁复杂,很多纠纷牵扯多方利益,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花费很大的心血,投入很大的精力才能厘清脉络,显现全貌。一事不明,则事事不清。调解工作报酬少、任务多,操心费力是家常便饭之事,往往还未必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所以当看到每一起纠纷调处化解、当事人个个满意而归,一面面锦旗也高高擎起,老陈的内心就感到欣慰无比。他常说,案件不在于大小,纠纷也不在于难易,只要能解脱一件,就能带动祥和一片。
如某年春节前法院收接到一份求助信,王某在信中称为一家物业公司清掏下水道,老板拖欠100元工钱不给,要求院长给予解决。院长随即委托老陈法官前去调处。老陈到现场查明事实后找到了该物业公司老板,老板称不给钱的理由是下水道未清通所以没给钱。老陈当即指明下水未清通是原建筑物有问题,与王某工作质量无关,王某已付出劳动就应该给付报酬。最后老板无言以对,只好拿出50元交给王某,王某非常满意,给法院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事件虽小,但完全可以小中见大,许多还在萌芽状态中的纠纷就是这样被老陈同志化解掉的。
几年来,就是这样,老陈同志和其他调解员积极配合审判工作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活动,克难求进,取得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他先后五次深入现场,指导辖区有关部门开展的大范围房屋拆迁改造的补偿工作。他坚持调查研究,实地走访,宣传法律,成功地解决了大量拆迁纠纷。特别是在震惊全国的2001年”117“中油公司吉林分公司燃气爆炸事件中,他多次深入基层,逐门逐户地宣传法律,就地调解解决因此次爆炸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纠纷80余件,得到了事故发生单位和广大居民的信任和好评。他还先后配合信用社下乡清理拖欠各类贷款纠纷200余件,共清回欠款60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此外,他还不辞劳苦先后配合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纠纷、配合检察机关未公诉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纠纷、配合物业公司调处了大量案件。尤其是在调解拖欠物业费的纠纷中,他秉持中立,扬清激浊,在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利的同时还为物业公司清回了大量的陈欠物业费,极大地促进了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
在老陈看来,社会管理创新需要更多的调解工作,而调解工作也将更加艰巨和繁重。现在调解促和谐、调解促管理、调解促稳定、调解促发展,已经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所以多元调解工作力度只能加大,不能放松。正如在他自己创作的一首诗中自勉道:“老牛负重犁,修炼成精英;为民苦亦乐、丹心映和谐”。
老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怀着一颗赤诚的心,踏实办好老百姓的事,不忘本色,心念苍生。可以说经他手调处的每一起案件都彰显着老陈同志这种深深的家国情怀。这正是:事无巨细发余热,万家灯火暖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