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九点,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科技法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原告唐某与被告都某、第三人吉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正式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坐在审判长席位上的主审法官是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富权。这次庭审通过新浪网庭审直播平台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吉林中院官方微博进行了同步视频直播。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院庭长办案职责,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院庭长办理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本案系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开庭前,姜院长认真阅卷,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一道研究案情,把好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关;庭审中,审判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思路清晰、合力引导,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双方当事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问题,审判长及时归纳、提炼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充分发表意见,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维护了司法权威。最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该案当庭宣判,庭审取得了圆满成功。市中院部分员额法官参加了旁听。
近年来,吉林市中级法院严格按照司法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在建立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的同时,在智慧法院等新兴领域,要求院、庭长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为全院法官做好示范带头作用,以促进庭审网络直播等工作的全面展开,以公开促公正。今年以来,市中院院庭长开庭案件数614件,庭审网络直播14件,推动了审判质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