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一直被国际上视为第二大公害,近年来, 我国各行各业制假、售假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呈现出愈发猖獗之势,食品、药品、日用品等各色假冒伪劣产品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且已经形成了制作加工、生产销售、规避监管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切身利益,对我国经济发展也造成了重大影响。
自2014年以来,吉林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针对我市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制假、售假行为及其发展趋势,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类案件产生原因、审理特点,认真总结经验,用于司法实践。工作中,圆满审结了烟台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以及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出版者权纠纷系列案件等具有较大影响知识产权案件,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在对烟台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审判中,民二庭办案法官了解到,销售假冒锁具商贩普遍没有尽到合理审查进货渠道注意义务,不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法院裁判结果存在抵触情绪。为使矛盾彻底化解,实现法制教育意义,承办案件法官从两方面入手解决问题。一是强化庭审释法作用,注重庭审中证据固定以及相应权利义务全面释明,通过观察被告情绪,妥善运用提问方式方法,蕴法言法语于乡音俚语,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观点和看法;二是发挥庭外调解作用,庭审后法官主动和双方当事人交流沟通,做解释解疑工作,帮助被告建立、完善产品的责任意识。针对被告经济能力普遍不强、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特点,将工作重点放在调解上,绝大多数案件都以调解、撤诉结案,使涉案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既得到了法制教育,又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公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近年来,吉林市法院针对市场流通销售环节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多发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了重点监管和严厉打击。民二庭多次利用知识产权日等契机,采取以案说法方式,深入物华商城、欧亚商都等人员密集商业场所进行知识产权普法宣传。通过司法审判个案判例效应,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导向,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发挥了法律评价指引作用。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纠纷案件呈现出的新特点和规律,民二庭法官进行深入学习研究。通过对此类案件的公正审判,真正做到了以审判为中心,明辨是非,让各种以假乱真的产品无处遁形;辨法析理,让蕴藏在衣食住行之中的法律保障你我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