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开展员额内法官补充选任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分为会议推荐、谈话推荐、考核组考核谈话、日常工作考核四个环节。
考核前,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制定了《桦甸市人民法院员额内法官补充选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育林强调,要高度重视此次员额法官补充选任考核工作,真正把敬业肯奉献、办案能力强的法官选出来。
考核中,院领导及现有员额法官首先对申请入额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然后,申请入额的法官就自身的优缺点及近几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述职;之后,院领导和具有法律职务的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推荐;最后考核组对考核成员进行谈话并结合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和表彰奖励情况进行打分。监察室认真履职全程参与、监督此次考核工作,并全程录音录像,以确保考核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最后5名法官成为拟入额人选。
桦甸市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坚持严格标准、公平公正、择优选任原则,为推进桦甸市法院法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为全面提高审判质效提供了组织保障。